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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项令的坚守:一位县令的清廉日记

三月十五日 晴

今日升堂审案,乡绅赵某携重金求情,欲为其子脱殴伤佃户之罪。吾抚案上《强项令》竹简,忆东汉董宣之节,当庭掷金于地,杖其子二十,罚粟三十石偿伤者。胥吏皆变色,而百姓叩首称青天。

暮时记事

灯下重读《后汉书》:"董宣为洛阳令,格杀湖阳公主苍头..."忽闻叩门声急,原是赵家遣仆再送钱帛,言"冬炭夏冰之敬"。取笔墨大书"强项令"三字悬于门楣,梆子声里呵退来人,砚中墨色愈显清寒。

三月廿一 微雨

辖内河堤将溃,冒雨督工三日。县丞私语:"库银若挪三成修堤,余者分润岂不美哉?"吾指堤上蚁穴道:"溃堤之患,始于毫末。"忽忆少年时祖父以"强项"二字训诫,今方知其重。漏夜核算账册,烛泪与雨痕同落。

注:强项令典出东汉董宣,宁死不向权贵低头,光武帝称"强项令真"。今人当效其风骨,守心如砚,虽磨不薄。

四月初五 大风

晨起闻上司将至,衙役忙饰公堂。吾独携《强项令》故事册往迎,风沙迷眼时,犹见册中"卧虎"二字。午时拒饮宴请,以粗粝待客。暮归见案头匿名诗笺:"莫笑强项令,项强心似铁。"挑灯续写:"铁心何所惧,但畏民声咽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