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蒲松龄狼三则:一位书生的惊魂夜遇狼日记

蒲松龄狼三则:一位书生的惊魂夜遇狼日记

夜半狼嚎惊客梦

康熙二十三年冬,余赴京赶考,途经山西荒野。朔风怒号,暮色四合,忽闻林间窸窣作响。但见绿荧荧两点幽光,如鬼火浮动——竟是蒲松龄《狼三则》所载之狼妖现形!

第一则:狡狼设局

忆及蒲公笔下"一屠晚归"之景,此畜分明效其故智。它忽作老叟咳喘声,又变女子啜泣,爪牙却将我的青布包袱撕得粉碎。幸有随身携带的《聊斋志异》,当即翻至《狼三则》篇,照书中"疾趋避之"四字行事。

"月黑风高夜,狼妖最喜扮作人形。书生当以火把照其目,不可轻信荒野之声。"——蒲松龄《狼三则》批注

第二则:智斗妖物

那狼竟能人立而起,前爪化作枯手要来夺书。忽想起第二则中"以刀劈狼首"的典故,急抽防身匕首划破掌心,将血抹于书页。但闻"嗤"的一声,狼妖如遭雷击,退入荆棘丛中。

黎明悟道

待到东方既白,发现昨夜搏斗处尽是狐兔脚印。方悟蒲松龄《狼三则》之深意:世间奸邪,往往披着人皮为恶。遂将这段经历记入日记,并题诗于册:

夜读聊斋遇鬼狐,
狼三则里藏机枢。
莫道书生无胆气,
血书一卷镇妖图。

第三则:以文降魔

此后每逢险境,必携《狼三则》护身。方知蒲公笔墨不仅是文章,更是降魔宝鉴。今特录此日记警示后人:当以先贤智慧为剑,斩世间一切邪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