掩耳盗铃文言文之荒诞日记
丁酉年三月十五 晴
晨起读《吕氏春秋》,至“掩耳盗铃”一节,不禁哑然。其文言曰:“范氏之亡也,百姓有得钟者,欲负而走,则钟大不可负;以椎毁之,钟况然有音。恐人闻之而夺己也,遽掩其耳。”此真荒唐之极也!
掩耳盗铃之今解
午后与友人论此事,彼笑言:“今之世,掩耳盗铃者众矣!”余追问其详,乃举数例:
- 贪腐者收受贿赂,自谓无人知晓
- 学子考场作弊,以为师长不察
- 商贾以次充好,佯装质量上乘
此皆类掩耳盗铃之行,自欺而未能欺人,岂不谬哉?
夜半反思
夜不能寐,思及白昼所见所闻。忽忆少时曾偷摘邻家梨,恐人听闻咀嚼声,乃以袖掩口。今思之,此非亦掩耳盗铃乎?
《传》曰:“君子慎独。”诚哉斯言!凡自欺者,终难欺心。钟音虽掩于耳,然响彻四方;恶行虽隐于暗,终曝于光天。
掩耳盗铃之训,当铭刻五内。世人常笑范氏愚钝,然反观自身,恐亦不免有此愚行。戒之!戒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