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狗写的日记300字:爪印里的温柔时光
一、初来乍到
我是一只名叫“毛球”的小金毛,今天是我用爪子蘸墨水写下日记的第一天。我的第一篇日记只有300字,但这里面装满了我对这个新家的全部好奇与爱。我记得刚被抱进这个家门时,地板光滑得让我摔了个四脚朝天,可那双温暖的手马上把我搂进怀里——那是我的小主人乐乐。她笑着说:“毛球,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啦!”我用湿漉漉的鼻子蹭了蹭她的手心,在心里默默记下:这是我永远要守护的人。
二、日常趣事
作为一只小狗,我的生活可精彩了!每天早上六点,我会用爪子轻轻挠乐乐的房间门,叫她起床陪我玩。有时候她赖床,我就把最心爱的橡胶骨头叼到她枕头边,发出呜呜的撒娇声。今天下午阳光特别好,我在院子里追着自己的尾巴转圈,转得晕乎乎地摔进花丛里,逗得全家哈哈大笑。虽然我搞不懂为什么人类看到这个就会开心,但只要他们笑,我就愿意每天都表演一次!
偷偷发现的小秘密
我最近发现乐乐在书桌上放了个漂亮的木盒子。趁她上学的时候,我踮着脚尖偷偷瞧过——里面全是她给我拍的照片!有我啃拖鞋的傻样子、有我在草地上打滚的欢快瞬间,还有我枕着她拖鞋睡觉的憨态。每张照片后面都写着日期和我做的事。原来她这么爱我呀,比我尾巴摇得还要欢快的那种爱!
三、夜晚的守护
最喜欢夜深人静的时候。乐乐睡着后,我会悄悄跳上床尾,把脑袋搁在她脚边守护她。有时她做噩梦轻轻抽泣,我就凑过去舔舔她的手指,直到她呼吸重新变得平稳。月光从窗户溜进来,照在我金色的毛发上,这时我总觉得心里满满的。虽然我的日记只有300字,但每一个字都是爪印形状的告白。我要做世界上最棒的小狗,永远陪在爱我的人们身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