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生日礼物》日记300
一页纸的重量
整理旧物时,从木箱底摸出一本硬壳日记本。深蓝色封面已有些斑驳,书脊处微微开裂,像被岁月咬过的痕迹。我轻轻拂去灰尘,指尖触到封面烫金的“1987”字样——那是我出生的年份。翻开内页,纸张泛黄发脆,墨水的蓝也已褪成灰紫色。突然,第300页夹着的一片干枯枫叶飘落膝头,页面上赫然写着《生日礼物》日记300,日期是二十年前的今天。
钢笔写就的往事
字迹是父亲工整的楷书,每一笔都带着那个年代特有的郑重。原来这本日记是父亲在我出生那天开始写的,他承诺要连续写三百篇关于我的成长记录,作为送我的成年礼。第300篇记载的正是我三岁生日:小家伙今天吹灭蜡烛时,竟把口水也喷到蛋糕上了。她母亲笑着擦奶油,而这个小寿星居然伸手去抓燃烧的蜡烛,吓得我赶紧抱起她。手指烫红了一点,哭得震天响,最后抱着新买的泰迪熊才破涕为笑。
那些被我遗忘的细节在文字间复活:那只泰迪熊右耳缺了一角,是因为我偷吃巧克力时不小心烧焦的;父亲那件灰色毛衣的肘部补丁,是抱我看烟花时被火星烫穿的;母亲手制的草莓蛋糕,其实烤焦了底层,切掉后变得歪歪斜斜。
未曾说出口的告白
日记的结尾处有一行后来添上的小字:爸爸永远爱你。
墨迹比正文深许多,显然是后来补写的。我想起十八岁那年和父亲大吵一架,摔门而去前说他根本不懂怎么当父亲。那时我怎会知道,有个男人正在完成他二十年前的承诺,而这句话他写了又涂,涂了又写,最终只敢悄悄添在日记角落。
时光的回响
合上日记时夕阳西斜,金光透过窗棂照在纸页上,那些字迹仿佛重新鲜活起来。我拿起手机拨通父亲电话,铃声响了很久才被接起。当他苍老的声音从听筒传来时,我说:爸,我找到最好的生日礼物了。
电话那端沉默片刻,我听见打火机开合的轻响——他戒烟十年了,只有在特别激动时才会下意识做这个动作。
挂断电话后,我将枫叶重新夹回第300页。这片叶子原是父亲当年压进日记的标本,如今叶脉间又叠印着二十载春秋。最好的礼物从来不是泰迪熊或巧克力,而是有人愿意用三百个日夜,为你将易逝的时光锻成永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