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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文二十字左右:晨光微露时,我与清风共写一页温柔

晨光微露时,我与清风共写一页温柔

——五月廿三日记

清晨五时,窗外的天色尚在靛蓝与鱼肚白之间徘徊。我披衣起身,推开木窗,一阵裹挟着露水气的风倏地钻进来,在稿纸上打了个旋儿,将昨夜未合拢的日记本掀得哗啦作响。这风来得恰好,像位不请自来的共笔人。

一、与风对谈

风在纸页上落下几粒梧桐花粉,金灿灿的,恰能填补我枯竭的灵感。笔尖蘸墨时,忽觉有股无形的力量托着腕子,写下的字迹较平日多了三分飘逸:"晨光微露时,我与清风共写一页温柔"。这二十字自笔端流淌而出时,窗外的悬铃木正沙沙应和,仿佛天地都在参与这场即兴创作。

二、露珠记事

移步庭院,发现石阶缝里钻出的酢浆草顶着满捧露珠。每颗水珠里都囚着个微型日出,轻轻一碰,便滚落成草叶上的银河。我蹲下来记录这景象,风又顽皮地翻动纸页,把昨日的购物清单吹得盖住了今日的诗句——倒也是一种别致的蒙太奇。

露重青阶湿绣鞋
风偷墨渍补空白
忽见蜗牛题款处
一行银篆过石苔

三、光的刻度

辰时的阳光开始给万物描金边。晾衣绳上的蓝布衫渐渐膨成帆船模样,投下的影子在日记本上缓慢航行。我记下光斑移动的轨迹:六点三十二分爬上陶瓷杯沿,七点零六分淹没砚台凹槽。这些琐碎计量,在风的编排下竟有了史诗般的韵律。

合上本子时,发现封底沾着几瓣槐花。想来是风替我做的批注——用淡香标记得恰到好处的段落。这二十字日记终究是写成了合作作品,而清风,永远是最坦诚的读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