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眠不觉晓,日记写多少
一场与懒觉的“持久战”
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缝隙溜进来时,我正裹着被子与“春眠不觉晓”这句古诗上演灵魂共鸣。闹钟第三次响起时,突然想起昨晚立志要写日记的豪言壮语——现在枕头和笔记本正在展开激烈辩论。
▌被窝里的哲学思考
摸到床头的日记本,墨迹晕染出半页歪扭的字:“今天一定要早起背诗”,旁边还画着打呼噜的简笔画。这大概就是古人说的“草色遥看近却无”,理想和现实永远差着十个闹钟的距离。
“晨起打卡失败记录:
1. 伸手关闹钟时碰倒了水杯
2. 试图用脚趾夹钢笔写日记
3. 把‘一日之计在于晨’写成‘一梦之计在于床’”
▌文具盒里的诗兴大发
当终于挣扎着坐到书桌前,发现自动铅笔芯断成三截,像极了被春困分解的意志力。橡皮擦上的牙印提醒着我上周试图“咬文嚼字”的壮举,而荧光笔在日记本上划出的轨迹,活脱脱是首现代派诗歌:
“枕头印/在脸颊/未写完的日记/在第三行/打了个哈欠”
▌终极解决方案
最终在午后两点完成这篇日记,墨水瓶映出我幡然醒悟的脸——原来“处处闻啼鸟”的下一句,是“该用手机定十个连环闹钟”。突然理解古人为什么总爱写山水诗,毕竟躺着看天花板时,最容易产生“横看成岭侧成峰”的幻觉。
(日记末尾附注:明日计划:1.把闹钟藏到房顶上 2.给被子起名叫“诗魔”)